昨日,灯塔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六合彩引发的非法拘禁案。
刘某六合彩赌博中奖后,多次向报号的庄家王某索要中奖款和押金款合计人民币6万余元,但一直未有结果。去年9月初的一天,刘某开出租车时认识了兆某,闲聊中谈到王某欠钱一事,求其帮忙索要该笔欠款,并许诺如果将此款要回,自己只要押金2万元,余款4万余元给兆某,当作“辛苦费”。兆某见有利可图,便应允。不久后,兆某找了4个帮手,将王某驾驶的车截住,持刀将王某劫走,并威逼王某给家人打电话还钱,同时还抢走了王某随身携带的1000多元钱。5天后,兆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刘某也随即自首。
灯塔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管制二年,兆某因犯有抢劫罪、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近年来,非法的六合彩赌博在省内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和小城镇蔓延,高赔率和急功近利的投机心理使不少人沉迷其中,滋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。
灯塔市人民法院去年审结关于六合彩的代表性案件还涉及:机关干部挪用巨额公款购买六合彩、私企打工人员职务侵占巨额资金购买六合彩、庄家向买家索要买彩本金反被买家打成重伤等。因六合彩而起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也有发生。
记者手记:要真正遏制六合彩赌博,不仅要加大对庄家的打击力度,瓦解六合彩的营销渠道,还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教育,建立六合彩治理的长效机制,防止突击治理后又死灰复燃。另外,也要探索新的遏制方式,比如对开奖日前后频繁往来的资金进行金融监管。
郭某达是翔安区新店镇后村人,今年35岁。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间,他伙同他人,通过非法经营网络“六合彩”赌博网站,收取泉州等地“下线”的巨额赌注资金非法牟利。由于郭某达等人涉嫌的非法经营案影响恶劣,被泉州市公安局列为督办案件,郭某达被列为督捕的在逃嫌疑人。
昨天16时许,沃头边防派出所获悉,郭某达已回到自己家。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,将郭某达包围在翔安区新店镇后村洞庭三21号住宅内。
民警冲进住宅内,郭某达正在屋内和几个朋友打麻将,当民警询问“谁是郭某达”时,郭某达竟指了指门外称“郭某达刚刚出去了”。但民警已经认出郭某达,一拥而上将他当场抓获。
